代表建议直播打赏应设3天冷静期
在这个数字化时代,直播行业如日中天,打赏行为也随之愈演愈烈。一些令人深思的现象逐渐浮出水面:未成年少女挥金如土,打赏主播数额惊人;年轻男子挪用公款,为虚拟世界献上大笔资金。在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社会议题和待解决的痛点?
面对如此态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代表社会各界提出了深思熟虑的建议。他主张对直播内容进行分类监管,确保每一类型的直播都能得到恰当的管理。对于专业性强、内容精良的直播,应当严格审核主播的资质,确保他们具备传授知识或技术的能力。而对于那些八卦新闻、颜值展示或是无专业训练的“跳舞”直播,肖胜方则建议实行打赏冷静期制度。
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给予打赏者在三天内无理由撤回打赏的权利。这无疑为冲动打赏设置了一道“刹车”,有助于引导直播者更加注重内容质量,而非仅仅追求眼球效应。对于滥用这一制度的打赏者,也应有相应的制约措施,防止他们恶意撤回打赏,扰乱市场秩序。
肖胜方的建议并非无的放矢。当前,直播行业监管面临的困境在于各部门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尽管各部门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标准不一,执行起来往往难以形成合力。肖胜方的分类监管建议,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使得每一类型的直播都能得到恰当的监管。
而对于那些毫无价值,甚至违法违规的直播内容,肖胜方则主张坚决封禁,并追究相关平台和主播的法律责任。他也呼吁有关部门制定详细的直播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播平台、主播及用户进行法律责任的划定。
在这个数字化时代,直播行业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链。如何确保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避免其沦为一些人的牟利工具,是全社会都需要深思的问题。肖胜方的建议,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思考方向。在这个喧嚣的时代,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热闹的直播,更需要有价值的内容和有秩序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