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设定风险防控新“负面清单”
国资委筑牢风险防控新防线:以“负面清单”强化央企内控体系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持续深化,为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国资委在不断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和责任清单的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着重聚焦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运营重要环节加大风险管控力度。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国资委对央企的风险防控要求进入新的阶段。文件强调,央企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是必要的,而优化内控体系、强化集团管控、完善管理制度以及健全监督评价体系则是关键所在。特别是要求中央企业在投资并购、改革改制重组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前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决策支撑材料,对超出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的决策事项予以遏制。
这一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显示出国资委对央企风险防控的高度重视。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该文件将内控、风险、合规有机结合,是央企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风险控制各项政策的进一步落地。通过明确在重大决策前的风险评估要求,对企业风险防控提出了具体和实质性的要求,必将推动央企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不仅如此,《实施意见》还明确了聚焦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通过加强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执行、报告等方面的权责管控,切实提高了企业重大风险防控能力。信息化建设被作为加强内控体系刚性约束的重要手段,有效减少人为违规操纵因素。
《实施意见》还强化了外部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对于中央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和合规管理等问题,如果失察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企业集团的管控责任。这无疑为央企的内控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国资委通过设定新的“负面清单”,进一步筑牢了央企的风险防线。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这一举措将有助于央企健康、稳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