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部门-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打造儿童友好城市,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在国家发改委联合22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旨在全方位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动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此文件反映了国家对于儿童成长的深切关注,是对未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深思熟虑。
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婴幼儿照料问题逐渐成为家庭关注的焦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决定加强托育服务,确保这项服务能落到实处。托育服务的加强,不仅仅是提供托育场所那么简单,更是通过规范家庭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职工托育服务,从而构建一个全方位的托育体系。与此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也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在优生优育方面,除了注重生育环境的优化,更重视生育质量的提升。为此,推出了优生优育的十项检查项目,以确保新生儿的健康。也强调了优生优育的年龄选择,提倡适龄生育,以提高生育质量,摒除不利因素。男性的最佳年龄比女性大7岁左右为宜,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在23至30周岁之间,男性则在30至35周岁之间。
全国现有0至3岁的婴幼儿数量庞大,他们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强烈。当前的实际情况是,实际的入托率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这个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并计划支持一定数量的城市利用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新增更多的示范性普惠托位。
除此之外,还将通过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水平来推动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的提升。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立起幼儿园科学保教质量评估制度,引领幼儿园提高育人质量和水平。这一举措旨在实现幼有善育的目标,为儿童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儿童的成长环境,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动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这是一个充满爱心和关怀的政策,它预示着我们的未来社会将更加美好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