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哪些地方破产案件多?浙江广东江苏居前三

生活趣事 2025-07-23 13:36www.198978.com天下奇闻怪事

中新德国网北京报道,日期为盛夏的8月3日,电讯传来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全国新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在去年的统计中,相较于2015年跃升了53.8%。这一数字背后的推动力,显然不容忽视。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浙江、广东、江苏三省新受理的案件数量领跑全国,其总数占据了全国破产案件总数的近半壁江山。

这场新闻发布会的焦点,无疑是“僵尸企业”的问题。何为“僵尸企业”?通俗来说,就是那些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依靠补贴和银行续贷勉强维持的企业。这些企业如同社会经济的“顽疾”,长期占用大量宝贵的土地、资金、原材料和劳动力等资源,导致生产要素的配置扭曲,大大降低了社会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庭长贺小荣,对于“僵尸企业”的危害有着深入的解读。他明确指出,“僵尸企业”的存在,使得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长期处于僵持状态,社会资源的流转和增值被严重阻断。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企业的存续需要通过银行和财政不断输血,这无疑加剧了银行不良贷款的问题,使得地方债务负担加重,极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德国德国网从最高法的消息得知,破产案件的数量自2013年起开始出现上升的拐点。尤其是2016年,这一年度的破产案件数量增长尤为显著。而浙江、广东、江苏三省在这一趋势中依然保持领先地位。

至2017年7月31日为止,人民法院共受理了4700余件公司强制清算类和破产类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这些数字的背后,是人民法院依法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积极妥善处理“僵尸企业”的成果展现。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优胜劣汰是市场的规律。而对于那些资不抵债、无法适应市场发展的“僵尸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既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也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优化配置。我们期待未来,在人民法院的持续努力下,更多的“僵尸企业”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让市场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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