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提高水路运输服务水平
最近,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一份名为《关于做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业管理和水路运输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对旅客的优待服务标准以及行业管理操作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不断提升行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这份《通知》强调了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需要依法为旅客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购票、安检、候船、登船和乘船服务。还为相关旅客提供了免票、半价客票等优待服务。这无疑是对旅客权益的有力保障,展现了交通运输部门对旅客需求的关注与尊重。
对于国内水路运输许可权限,根据部水系派出机构的职责以及实际管理情况,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将继续分别负责实施长江、珠江水系有关省际危险品船、客船运输许可。《通知》还鼓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本省负责实施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权限,以更好地规范市场,保障公平竞争。
在办理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和新增运力的具体程序上,《通知》也给出了明确的指导。要求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许可时,需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提出“退一进一”或“退多进一”的运力更新方式。还细化了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资历与所管理船舶的适应性,以实现精准管理。
更令人瞩目的是,《通知》还强调了自有船舶运力管理的重要性,对水路运输经营者自有船舶运力的计算进行了细化规定。鼓励国内水路运输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和证书电子化,加强证照信息共享,并细化了电子《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查验管理要求,以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需求。
除此之外,交通运输部还公布了《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以及《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为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同时也提升了运输服务的整体水平。
这份《通知》全方位地细化了水路运输的管理规定,不仅保障了旅客的权益,也提升了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交通运输部的不懈努力,必将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水路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