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拟规定:约定期内使用智能快件箱不

奇人怪事 2025-07-26 11:16www.198978.com天下奇闻怪事

据国家邮政局最新消息,为了规范智能快件箱的寄递服务,推动快递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该局起草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这一《意见稿》的出台,旨在保障智能快件箱服务的高效便捷与安全可靠。

根据《意见稿》,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在用户进行寄递服务时,对于在约定的保管期内的快件,将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此举旨在提高智能快件箱服务的用户体验,减轻用户的经济负担。

《意见稿》对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运营要求。企业需在智能快件箱运营之日起的二十日内,向所在地的邮政管理机构进行末端网点备案。智能快件箱需要明确其具体名址,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以便用户识别和使用。

在安全保障方面,《意见稿》规定,智能快件箱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并且这些设备需要全天候运转,对快件的收寄、投递过程以及周围环境进行有效监控。监控资料需保存至少三十天,以确保在发生任何问题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

在信息安全方面,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除非得到法律的许可或用户的明确同意,否则不得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意见稿》还规定了一些特定情况下,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不予提供寄递服务的情况,包括未完成实名信息采集、未依法提供快递运单信息等。

在使用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时,《意见稿》强调,使用企业必须在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对于一些需要当面交接的快件,如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等,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收寄或投递。

《意见稿》还规定了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在保管期到期前的提醒义务,以及在逾期未取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对于在约定保管期内的快件,运营企业不得向用户收费,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此《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智能快件箱服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这不仅有利于保障用户的权益,也将推动快递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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