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患者可自主选择购药渠道
昨日,《北京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方案》正式公布,这一方案共包含二十三项新政策,旨在全方位改善和优化药品从生产到使用的整个流程。其中,对于门诊患者,他们现在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这一改变给予了患者更大的选择权,标志着医药服务的人性化和便捷化。
今年年初,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办局已经提出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以透明化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实施方案》积极响应这一号召,并计划在今年底在全市推行“两票制”,确保药品价格的公正合理。\p>
而门诊患者购药渠道的自主选择权,更是体现了北京市对民众需求的关注。医疗机构将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而患者则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购药地点。北京市还将探索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为民众购药提供更大的便利。\p>
在推动药品流通现代化方面,北京市将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鼓励“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以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北京市还将加强网络药品零售交易第三方平台及配送服务相关政策的研究,确保药品流通过程的安全性。\p>
在药价监测方面,北京市将落实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跨部门价格信息平台,与药品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医保支付审核平台进行互联互通。对于价格变动异常或价格差异过大的药品,将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以确保药品价格的合理性。\p>
《实施方案》还强调了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的责任。对于供配药品不及时的企业,将要求其退出阳光采购平台,并在2年内禁止公立医院采购其药品。对于临床急需的新药以及具有明显治疗优势的创新性新药,将提高受理和初审时效,以推动医药科技的进步。\p>
这一《实施方案》的发布,是北京市在医药领域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旨在提高药品流通效率,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让民众在医药服务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