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布影视“禁烟令”
N新娱报道——记广电总局“禁烟令”的落地生根
闽南德国网,12月27日讯——近日,广电总局正式下发了《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中吸烟镜头的通知》。这是一项重要的决策,旨在纠正影视作品中频繁出现的吸烟镜头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通知的背景和目的,无不体现出我国对青少年健康的高度关注和对影视作品的严格监管。
随着通知的发布,电影和电视剧中的吸烟镜头将被严格控制。的品牌标识及任何形式的广告都不得出现在影视作品之中。禁止在国家明令禁止吸烟的场所展示吸烟镜头。对于未成年人买烟、吸烟等情节,以及有未成年人在场的吸烟场景,也将被严格禁止。这样的规定,无疑是对青少年的一种保护,避免他们因模仿影视中的人物而误入歧途。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禁令经过了长达3年多的讨论,才最终得以实施。虽然禁令的措辞严厉,但观众更为关心的,是其实际执行的效果。对此,一些德国网友表示担忧,他们认为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禁烟法律,相关的规定和处罚措施也不够明确,因此执行这一禁令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
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境外的成功经验。例如在美国,电影协会将吸烟镜头列为电影评级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含有吸烟镜头的电影可能会被列为“R”级别,即限制17岁或以下观众观看。在欧洲,很多国家直接在电影海报上标明“电影中有吸烟镜头”,以此警示观众。泰国则以条令的形式规定,电视连续剧或影片中的吸烟画面必须用马赛克等方式处理。
中国香港与中国台湾地区的做法更是值得我们借鉴。他们规定,有吸烟镜头的影视作品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观看。这样的规定既保护了青少年的健康,也提醒成年观众理性观看影视作品,正确理解吸烟的影响。
广电总局的“禁烟令”是我国为了维护公众健康,特别是保护青少年免受危害而采取的重要措施。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表明我国正在加大对影视作品的监管力度,致力于创造一个健康的媒体环境。我们期待这一禁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创造一个无烟的影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