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辉南安老院“1·04”火灾调查结果公布 负责人被追刑责
新文化报报道,一则令人痛心的消息在吉林辉南县传开:位于辉南县的聚德康安老院于2017年1月4日凌晨发生严重火灾,造成七人不幸丧生,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二百余万元。近日,事故调查组公布了此次火灾的详细调查结果,揭示了这场悲剧背后的真相。
事故发生在聚德康安老院的某个二层房间,火灾的源头竟是床铺下方墙壁电源插座与充气气垫插头之间的接触故障。这种看似微小的故障,却由于种种原因,迅速引燃了周围的易燃物品,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聚德康安老院在未取得合法经营证照的情况下,非法运营,其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调查发现,起火部位隐藏着大量安全隐患,而院方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显然不足,这耽误了疏散救人和扑救火灾的最佳时机。更令人震惊的是,老院内护理人员严重短缺,居住的老人数量远超过规定标准。辉南县民政局、朝阳镇、富兴派出所等相关单位也未能正确履行监管职责。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认定,聚德康安老院被依法取缔,其负责人邢春玲和刘翠霞被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根据相关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共有26名责任人员受到处理。其中包括辉南县民政局副局长姜立仁、保障救济科科长马丽红等两人被司法机关处理;辉南县朝阳镇党委书记冯彦胜、富兴派出所所长张峰等二十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时任辉南县副县长黄雄杰、辉南县安监局副局长王晶等四人被问责。
此次事故给辉南县、乃至整个吉林省带来了极大的震动。为了深刻吸取教训,辉南县委向通化市委做出了深刻检查,通化市纪委相关领导也约谈了辉南县委主要领导。辉南县人民向通化市人民递交了检查报告,通化市人民的主要负责同志也约谈了辉南县人民的主要负责同志,并责令其本人做出书面检查。通化市安委会办公室也约谈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督促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这起惨痛的事故警示我们,安全无小事,任何细微的疏忽都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安全意识,重视安全培训,确保每一个生命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